報告公示
安慶聯動屬具股份有限公司叉車屬具智能制造應用能力二期提升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叉車屬具智能制造應用能力二期提升項目。
項目性質:改、擴建。
建設單位:安慶聯動屬具股份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安徽省安慶經濟技術開發區方興路16號。
審批部門、審批時間與文號:2021年2月8日,安慶市經濟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對項目進行了批復(安開行審字[2021]32號)。
建設內容:利用原有廠房(面積約41000平方米),購進自動化上下料機器人、自動化工裝模具等智能化設備,新建噴粉線、自動化焊接單元等生產線,引進MES、WMS信息化管理系統進行智能化、數字化提升改造,新增側移器20000臺/年。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氣治理/處置設施
(1)焊接煙塵包括自動化焊接及滾輪軸焊接,分別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濾筒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7米高G5-4、G5-5排氣筒排放。
(2)拋丸粉塵經負壓密閉收集后進入濾筒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7米高G4-3排氣筒排放。
(3)切割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濾筒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7米高G6排氣筒排放。
(4)項目表面處理及工件烘干供熱采用熱水鍋爐燃燒機供熱,廢氣通過1根17m高排氣筒G9-1排放;固化烘干廢氣通過1根17m高排氣筒G9-2排放。
(5)本項目建成后,公司原側移器噴漆工藝取消,改為噴粉工藝替代,有機廢氣產生量減少。自動噴粉噴上工件的粉末采用“旋風回收再利用+濾芯過濾”,自動噴塑采用集裝箱式的全自動噴塑線,該房體密閉呈負壓(留工件進出口)通過風機將房體內沒有噴上工件的粉末吸入回收系統。
(6)本項目工藝氣體包括熱水洗產生的水汽、水份烘干產生的水汽及強冷工序產生熱空氣,其中熱水洗產生的水汽通過17m高1排氣筒G10-排放,水份烘干工序產生的水汽通過17m高排氣筒G10-2排放,強冷工序產生熱空氣通過17m高1排氣筒G10-3排放。
(7)固化廢氣
固化烘干工序在密閉的空間內,通過天然氣燃燒機供熱能,熱風循環提供,固化烘干廢氣循環進入天然氣加熱爐補氣。
2、廢水治理/處置設施
本項目工業廢水產生,包括噴粉線清洗廢水、脫脂廢液、硅烷化廢水;同時本項目新增產能,增加乳化廢水;采用噴粉替代部分噴漆工藝,減少噴漆用水。本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生活污水不變;利用原有廠房,故地面沖洗廢水不變。各類工業廢水依托廠區現有污水處理站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同匯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馬窩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標準后排入安慶長江段。
3、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自動化焊接、立式加工中心、自動上下料系統及噴粉線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廠房隔聲、設備減振及距離衰減等措施進行降噪處理。
4、固體廢物
本項目新增固體廢物主要為邊角料、切削屑、廢乳化液桶、廢切削液及廢氣治理過程產生除塵灰和噴粉工序過濾粉料等。
邊角料、切削屑外售綜合利用。焊接、拋丸及切割產生的粉塵通過濾筒除塵系統處理產生的除塵灰外售綜合利用;噴粉線過濾粉料收集后交由廠家回收;廢乳化液桶、廢切削液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廢活性炭、漆渣、漆料桶等產生量減少,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三、驗收監測結果
1、廢氣污染物監測結果及達標情況
(1)廢氣無組織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濃度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標準要求。廠房外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值、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天津市地方標準)DB12/524-2020中的相關標準限值要求。
(2)廢氣有組織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拋丸工序、焊接工序、切割工序等機加工工序廢氣污染物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關限值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噴粉工序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滿足《安慶市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工作方案》中排放限制要求。
2、廢水排放
驗收監測期間,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石油類污染物排放均滿足馬窩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總鐵排放滿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
3、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晝、夜噪聲滿足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結果及達標情況
本項目建成后,公司側移器原噴漆工序改為噴粉,根據監測結果計算,項目建成后,VOCs排放總量為0.54t,年減排量1.24t,噴漆工序顆粒物減少排放量0.076t/a,本項目新增顆粒物排放量0.22t/a,顆粒物排放總量為1.23t/a。VOCs、顆粒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本項目污水納入馬窩污水處理廠處理,水污染物不額外申請總量,納入馬窩污水處理廠處理總量控制范圍。
四、驗收結論
本項目環評手續完備,環保管理符合相關要求,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建成,所測污染物均達標排放,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通過驗收。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相關要求,對項目驗收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20個工作日(2024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26日)。
聯系方式:方工
聯系方式:15655613200
郵箱:3651410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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